郑州做引产需要什么证明吗?

文章来源:郑州新世纪医院 发布时间:2018-06-14

  通常情况下,怀孕超过3个月都是不能采用人流来终止妊娠的,而只能通过引产手术。无痛人流的适宜时间,一般是在妊娠70天之内,而人流手术的时间是在妊娠的35-55天。如果超过3个月此时胚囊已经很大了,胎儿已经渐渐熟悉妈妈肚子里的环境,胚胎附着基本稳定。无论是身体还是功能,都在飞速增长。同时,准妈妈的子宫体逐渐增大,羊水增多,这时候做人流手术会增加危险。所以怀孕超过3个月,医师都会建议女性朋友采用引产手术来终止妊娠。

  一般正规的医院引产都需要出示证明的,未婚女性引产需要未婚证明。引产手术一般是要到你的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开证明的,是一个终止妊娠的证明,如果没有的话,正规的医院是不可以接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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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郑州较好的引产医院采取的是先进的无痛引产技术,在出现宫缩后,腹痛消失,使引产在无任何痛苦情况下轻松结束分娩及清宫术,同时避免引产所致的各种并发症,使女性朋友既避免心理及精神创伤,手术时间是由手术方式、宫缩、孕妇体力以各方面情况而定的。手术前要补充营养、避免感冒,有急性炎症要把炎症控制后再手术。手术后住院2-3天观察子宫无异常出血、以及常规抗炎治疗,身体无异常状况可出院。